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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》(苏人社规〔2022〕2号),我局于3月份对全县持有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且期满1年以上正常开展培训工作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,进行了2025年度学校发展情况综合评估。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6年4月4日—10日。
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社局职建科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5—89196030
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6年4月3日
